送王伯伦应制授正字归

当年最称意,数子不如君。战胜时偏许,名高人共闻。
半天城北雨,斜日灞西云。科斗皆成字,无令错古文。
位置
创作时间
748年
作者简介
岑参(715-770),荆州江陵人,唐代边塞诗人。岑参早年遍览史籍。天宝三年进士及第,初为率府兵曹参军。后历任高仙芝幕府掌书记;封常清幕府判官。官至嘉州刺史,世称“岑嘉州”。岑参长于七言歌行,《全唐诗》编诗四卷,今有《岑嘉州集》七卷行世。
写作背景
王伯伦应制举,授官秘书省正字,将归,岑参有诗赠别。
作品鉴赏
唐玄宗天宝七年,王伯伦应制举,授官秘书省正字,将归,岑参有诗赠别。王伯伦事载于《旧唐书》,曾任北庭节度掌书记,行军司马等职位。唐肃宗至德二年,曾大破敌军于至苑门。此诗当作于王伯伦早年应举之时。诗的首、颔两联写王伯伦年少时不仅文采出众,高人一等;而且在科举考试时也有出众的表现,名满当时。颈联两句写作者与王伯伦分别时的场景。亦晴亦雨,为整场送别蒙上伤感气息。诗作的尾联较为难解,看似与整篇作品毫无联系:前文写王伯伦应举,尾联写古时候的科斗文,行文逻辑或者说情感意绪上出现了断连。其实这是作者有意而为之,其目的是避免作品落于俗套,落于结尾言情的传统送别诗的创作方式。这里写的科斗文应该是指宫廷中发出的榜文上写的文字,并不是确指秦朝的科斗文。这句话通过表达“宫廷发出的榜文上确确实实有您的名字,已经无法更改”的意思,表现作者为友人得以应举感到高兴的喜悦情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