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虞仲题名

正议大夫使持节华州诸军事守华州刺史、御史中丞充潼关□□国军等使上柱国□□□开国男食邑三□□□□金鱼袋李虞仲,大和四年七月十□□,诏以立秋修祀,南都团练判官□□□事柳乘同来□□。
位置
创作时间
831年
作者简介
李虞仲(公元772年——836年),字见之(一作建之),赵州(旧唐书作赵郡)人,李端之子。生于唐代宗大历七年,卒于文宗开成元年,年六十五岁。工诗,第进士及宏辞。累迁太常博士。宝历初,(公元825年)以兵部郎中,知制诰,进中书舍人。出为华州刺史。历吏部侍郎。
写作背景
秋祀西岳庙题
作品鉴赏